进口葡萄酒首次纳入行邮税正面清单

大酒商网|2016-04-15 16:00:00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人民币。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但烟台张裕国际先锋酒业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总经理刘世禄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该政策的出台,可能会促进直邮方式进口葡萄酒。以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直邮,只需缴纳15%行邮税,从而拉低海外不少名庄酒的价格。

    此次税收政策调整前,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自用的烟酒等一直都被海关排除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以外。

    记者采访多家有进口业务的电商平台和葡萄酒进口企业后发现,这些企业都采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一般贸易进口属于进口贸易,大多数是企业之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因此需要进出口合同、发票等基本商业单据,还需要提单等一系列货运单据。



    “我们在张裕电子商务网站上销售的进口葡萄酒是通过先锋酒业下属的进口部统一采购,再按照产品定位分渠道进行销售。”4月11日,刘世禄对记者说。

    宁波保税区食全酒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EO王渊也表示,目前公司在国内销售的南非葡萄酒全部采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税率,一般贸易进口的法国葡萄酒综合税率一般为48%,换句话说,一批价值10万元的进口葡萄酒销售,就要交5万元的税。

    “目前葡萄酒进口企业都采取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葡萄酒。这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从目前来看,对葡萄酒行业影响不大。”席康说。

    连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调整一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刚起步的跨境电商终于对进口葡萄酒开闸。在《清单》中,“小包装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被排在263序号,税则号列为22042100。

    “和一般贸易的应纳税额相比,按税收新政规定,进口葡萄酒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综合税率低了,消费者得实惠。”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涛在电话里接受采访时说。该保税区拥有中国规模较大的实体葡萄酒市场。

    按税收新规,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的进口葡萄酒进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不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一般贸易相比,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

    有专家还认为,“比照过去按行邮税政策清关,海关将每单商品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同步录入信息系统,能够较大幅度地提高通关效率,使消费者收到货品的时间由目前的1至2个月缩短至1至2个星期。”

    “宁波保税区发展跨境电商以来,2013年实现交易额26亿元,今年要超过40亿元,以前跨境电商这块没有进口葡萄酒。进口葡萄酒进入清单后,我们认为因其进口体量大,以一般贸易为主、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为补充的趋势不会变。”汪涛说,按照海关总署56、57号文规定,跨境进口电商可以将从国外进口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将所有商品信息进行备案,以最终交易价格征税后,再清关寄出。

    目前,全国共有1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行保税模式。

    直邮也是跨境电商的一种模式,进口将依然适用行邮税。刘世禄预测,跨境电商实行税收管控后,消费者购买国外有的名庄酒,可以加大直邮以降低纳税额。但直邮方式能不能迅勐发展还不好说,毕竟,跨境电商的流量入口还把握在几大电商平台手里。另外,按照税收新政规定,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酒商网”的所有文章,均为大酒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文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文章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酒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大酒商网)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文章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